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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在美國 兒童神經科 林光麟醫師 大家總是說美國是個法制社會,人民一定都奉公守法,但是到波士頓沒幾天,就破壞了我對美國的這個好印象,不過在某方面,它還是非常優秀。 十字路口綠燈時,因為車子除了直行還有左右轉,行人過馬路很危險,所以大部分路口,設有行人專用的號誌,必須壓一個燈號按鈕,才會有行人通行燈號出現,此時,四方來車通通停止,行人可直走、橫走、斜走,設計非常人性化且安全。我一開始一定壓按鈕,等燈號才敢通行,但是發現當地居民很少人壓按鈕, 總是等車子通行的綠燈一亮,雖然行人號誌亮著紅燈 “ DON’T WALK”,大批行人還是大搖大擺過馬路,導致轉彎的車子通通不敢動,大家已經都過了馬路,我還一個人呆呆的站立等行人通行號誌。 漸漸地,我知道美國 ”行人優先” 的觀念從小就根深蒂固,開車的人又很怕碰到行人一根汗毛,所以導致路上行人越來越誇張。等到我自己開車上路更加發現,行人真是神出鬼沒、來無影去無蹤,而且車子近在眼前,眼看就要撞上也不跑步通過,雍容華貴、旁若無人。特別是在冬天的夜晚,住宅區狹窄的道路上,昏暗而安靜,黑人 (應該說深色皮膚者,包括中南美及某些亞洲人,沒有膚色歧見) 又穿黑色大衣、黑色帽子、黑色鞋子,突然從路口冒出,真會嚇出一身冷汗。 Dr.賴,再三告誡,星期五的晚上開車一定要非常小心,因為那是學生狂歡的日子,我也謹記在心。 開車在波士頓街上,真體會出 “ 馬路如虎口”、”都市叢林” 這幾句話。彎曲狹窄,到處都是單行道,”Big Dig” (所謂的波士頓大挖掘),常常因為施工換車道;以及字體小的可以的路標,通常開到路口才看的清楚,但已經太慢,要轉都來不及。有一次和楊醫師一家人為了看迪士尼 ”Beauty and the Beast “ 溜冰演出, 開車進城,因為天色已暗,我掌方向盤,楊醫師拿望遠鏡 (為了看清楚路標,提早準備車道變換),Daisy看地圖,楊太太照顧小孩兼注意路況,如此才順利按時到達會場,我是一路不斷發笑,因為覺得像在非洲開吉普車打獵一樣。 波士頓人開車很沒耐心,在這裡聽到的喇叭聲比台灣還多,開車到十字路口稍微減速,後面車子喇叭就不耐煩的催促;想看清楚路標車速減慢,就會被按喇叭。在斑馬線前等行人通過,太久也會被按喇叭。 後來,我已經習慣了這邊的遊戲規則:開車看清楚路況,不用管誰在按喇叭,儘管慢慢開,如果沒有錯,只要對著照後鏡把雙手一攤,”怎麼了?有錯嗎?”,然後繼續----慢慢開。如果不高興,也可以跟著按喇叭。走路時,不及不徐,從容不迫,不用快跑過馬路,也不用左顧右盼想走又怕車子,就像 “花木蘭” 裡的老阿嬤帶著幸運符小蟋蟀過馬路一樣,閉著眼睛大家自動會讓開。 在下雪的日子裡,全身包裹著厚重的衣服,頭縮在帽子裡,僅露出的眼睛注意地上的冰雪,只管往前直行。 在滿地落葉的秋色裡,踽踽獨行,低頭沉思。 從身邊疾駛而過的車子,像一陣秋風拂過臉龐-----------。 Dec 16, 2000 于 Bost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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